Wednesday, July 08, 2009

哀小花

2009年07月08日

七一遊行,一家電視台的「新聞小花」在街頭直播,慘遭示威者嘲辱,「新聞小花」又氣又怕,淚灑當場。
從正生書院這類中國香港式師奶婆媽道德的角度,弱質女記者街頭盡職採訪,「刁民」人多,欺負一介女流之人少,這是幹嗎?
然而,從國際文明通識的角度,就有許多問題。
香港的電視新聞,製作模仿美國,但美國的新聞行業,有許多成就驕人的女人。她們以 Woman journalists自居,沒有什麼「新聞小花」。
新聞是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之外的第四權。美國《華盛頓郵報》二十世紀的一位女強人葛麗翰( Katherine Graham),也是幹女記者出身的,她有一句名言:「女人如果要取得權力,就是要重新定義什麼是女性。因為權力是不分性別的。」( The thing women must do to rise to power is to redefine their femininity. Power has no sex.)
新聞既是權力,新聞也不分性別。做新聞這一行,如果以「小花」自許,那麼最好退出,改投夜總會公關行業──一間貴賓廳,在「媽咪」的率領之下,一打十二個小姐穿泳衣站出來,讓男人指手劃腳挑,每一位,都是小花。
女記者而冠以小花的美譽,只在一個愚蠢的社會才有。隨時要赴災場、奔火場、上戰場,在人性的地獄出現,會遇到許多殘酷的人和事,一朵小花,在新聞現場,隨時遭到「辣手摧花」。如果新聞有以樣貌和身材「選」出來的柔弱小花,警察和軍隊,也該有小花。
美軍派赴阿富汗,軍隊小花、新聞小花,看見塔利班,「哇」的一聲都哭出來了,難道這個世界該對小花們捐獻同情?
不會的,是不是?因此,在七一示威的現場灑淚的小花,是她自己入錯了行。
當她被周圍的辦公室中國小男人冠以「小花」的「美譽」而飄飄然的時候,她就應該斥喝辦公室裏的小男人:不要把我當小花,我不是小花,你們才是一叢野草。
她入錯這一行,或許也不是她的錯:香港不需要真正的女記者,除了狗仔隊,甚至也不需要記者。香港的新聞自由比以前少了?活該,從新聞小花的廉價眼淚之中,找回自由和尊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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