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pril 07, 2012

物競美擇

2012年04月07日

世界是不平等的。有生命以來,有一場戰爭從來沒有停止過,是美與醜的對立。美與醜,永遠水火不相容。
達爾文研究生物基因,看見了孔雀,遇到了難題。為什麼孔雀開屏,一身羽艷,一張千睛競輝的藍綠長羽毛,有什麼用?
為了繁殖,所以要吸引母孔雀?那麼母孔雀小小的腦袋裏,必有一種細胞,是用來辨別美感的。雌孔雀在擇偶時,看中的情禽,是因為那隻孔雀公長得美。因美而傾心,是情感在運作,而不是生理反應。
達爾文之後,德國生物學家鮑殊,論定動物也有情感,孔雀的求偶,不是生理的刺激本能,而是「情迷」( Bewitchment)。
鮑殊的發現,提昇了進化論,不止是「物競天擇」,而是「物競美擇」。動物的生殖本能,不再是盲目的,而是由美來決定。
斑馬的黑白圖案,百靈鳥的歌聲,蝸牛殼絢麗的花紋,這一切有什麼用?原來是美的表現。美催生情感,情生而有慾,因此,生來有美感的動物,如孔雀,跟蝙蝠和蟑螂是不一樣的。
因此,世上的生靈也不平等。其中以美醜來劃分。美不但有功能,而且是生命遞續的高級密碼。生活的意義,除了基本的金錢保障,就是美的追求,美是情感的動力,美令人感到幸福。
人的一生很短暫,沒有工夫跟一些偽知識份子講氾濫的平等。歧視一切醜類,是正常而必要的,多數人會喜歡養貓狗,少數人愛養蜥蜴,但即使蜥蜴,一身的色彩也是另類的美,但沒有人喜歡養蟑螂和老鼠,有此嗜好者,一定是病態。
不要歧視天生的殘疾者,但一定要歧視醜惡。醜戾的人,醜怪的事,醜戾的羣體,醜暴的 DNA,見到要遠遠躲開,記住,這個世界,需要正確而深遠的歧視,因為美和醜,不可並存,正如天國與地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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