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December 14, 2009

見光死

2009年12月14日

世界上有一些事,發生在灰色的地帶,裝作不知道,比水至清則無魚地凡事問個清楚,永遠佔便宜。
懂得玩政治的人,必然明白此一道理。最近有人發現,憑 BNO護照在歐洲一些地方竟然可以永久居留,歡欣起哄,最終迫得歐盟出來否認,空歡喜一場。
許多年前,香港的中學生,持有香港的殖民地護照,去英國讀書,只要在一年的九月一日之前入境,讀滿中五和預科共三年,進英國的大學,都可以得到本土鬼仔的優惠,不必交學費,而且每學期可得生活津貼,等同女皇政府,給你一份全資的獎學金。
為什麼呢?因為香港殖民地護照,雖然在本土並無居留權,但這一點,只有中央政府的內政部明白。由於護照的封面設計一樣,英國許多地方政府,尤其財政豐裕者,都把香港英籍護照持有人視為「英國子民」( British Subject)。
「子民」和「公民」( Citizen)不同。英國的一些郡縣的教育局官員,不是法律專家,品格善良,尤其在保守黨地區,有多餘的錢,升讀大學的人比例低。香港學生如果空降到這些區域,安心唸三年中五和預科,都可以得到資助讀大學。
許多香港人當年得了獎學金,這就是灰色地帶。聰明的人,領了支票,說一聲謝謝就升學。只有笨蛋才會敲鑼打鼓,通知香港的報紙,叫他們披露此一好消息。
灰色的條文,一旦見光,政府內政部就會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,區別兩種護照。你不張揚,他即使知道,也不會與你過不去,因為人數不多。
早年在英國讀書的人,很早就學會此一政治藝術,內政部向留學生的簽證講明:不許課餘打工,除非就業部批准。但漫長的暑假,你不會真的問准內政部:我沒有就業部的許可,能不能在倫敦咖啡店當兩個月的侍應呢?當然可以,因為這種兼差,英國人明白,也是社會教育的一部份。
香港的 BNO,本來有一線靜悄悄的生路,只要你不張揚,但香港的網民,硬要見光死。世界上的儍瓜多,香港的前途,多少也是這種笨蛋給自我斷送的,很好笑的事,說來可話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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