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22, 2010

七分鐘定律

2010年12月22日

美國人做過一個實驗,在酒吧裏,統計男女不相識而又勾搭上,其中須要多久。

統計發現:在酒吧裏,男人看中一個陌生而吸引人的女人,心動了,決定提起一杯酒,走過去主動挑逗,平均只需要七分鐘。

美國的女人,由於婦權思想影響,也很主動。美國女人在酒吧裏看見令自己心動的男人,主動走上前搭訕,卻需要二十七分鐘。

為什麼相差二十分鐘?心理學家解答:因為男人盯上女人,純粹以視覺上的性感取捨:女性年輕、身材性感,成為男人性荷爾蒙激化時出手攫取的目標。男人是天生的「掠食型」動物,即所謂的Predator。

女人不同。女人看男人,不止是視覺的引力,男人長得英俊、魁梧,固然吸引她的注意。

但她不可以即刻出手,她還要多觀察一陣:這個男人,除了外表的健壯和性感,她還要看看他許多小動作,像跟身邊的人交談的風度,以及他有沒有把眼神投到自己這一方。

因為女人天生不是掠食者,而是獵物。掠食者看獵物,只憑一時的衝動,像一頭花豹,看見一隻羔羊。但女人看男人,想到的要比掠食多許多,她想到繁殖後代,要觀察男人的品格和氣質,想到跟他如果有了家庭、生孩子,會不會保障幸福。

所以電視選美節目,一定是選美女受歡迎,選什麼港男,永遠是異類。因為男人看女人,視角很狹隘,美貌和身材;女人看男人,樣貌和身材不重要,她需要多一點時間,審視他的內涵和修養。

男人和女人不一樣。不一樣,不表示不平等。男主外,因為三萬年前穴居的時代,男人要出外獵食;女主內,因為女人要留在洞穴裏把一個窩搭得暖而美好。「主外」不等於比「主內」優越,只是公司不同的職務。這是西方女權份子暴躁喧嘩時的思維盲點。回到人性的基因,一切即清楚而合理,基因就是天意,不要妄想人定勝天:勝不了的,東方的一些盲愚大國,曾有此狂逆之想,都碰了大釘子。男人做回男人,女人當好女人,在酒吧裏看中一位,記住,不要超過七分鐘。

Labels: ,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