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13, 2011

再說戰情

2011年02月13日

中國人在街頭撲鬥嚙咬,天天不知凡幾,太過稀鬆平常。香港農曆新年大陸旅行團的「蓉勇大戰」,引來圍觀,倒不是全無看點。
誰先動手,或者男人打女人,還是毆鬥事件,全是大陸人自己窩裏互噬,與香港公民無關,這一切都屬次要。
最好看的是這位有姜文中國男子漢台型的大款阿勇哥,打完女人之後,向旅行社要錢,賠償損失,當初一口價七十萬,一家大小五口,每位十四萬。
即使勇哥本人真的受辱了,香港的旅行社也只該賠給一人,為什麼老婆孩子都有呢?
因為在中國文化心理有「儒家精神」。阿勇哥他是大男人,一家之主,是氏族的首領。家長是男性中心,尊嚴和面子,堂堂君主,在妻拏家小面前權威給掃掉了,他回去之後沒辦法在家庭維持有效統治,故此「賠償金」應該連家帶小一起算。
除了儒家心理,此一獅子開口的要價,尚有法家精神。秦代的商鞅,制定十家連坐之法,發展到後世,觸犯天條,滿門抄斬,尚可株連九族;一人犯法,既全家遭殃,亦即動不動就廣東人說的「冚家剷」,那麼逆向解讀,一個男性的主權家長因面子受損而得益,一人得道,雞犬升天,也應該全家得償。
難得有如此顧家小的好男人,把家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這位勇哥,是中國人的典範。
向旅行社開價,每位十四萬,一家共五口,勇哥沒有以明朝株連最廣大的個案計算,即十族埋單,不但妻小,還把他在安徽家鄉的父母、舅舅、姨甥、堂兄弟、表兄弟,親屬繁多恕難盡錄的算進去,給旅行社開一張十四萬乘以六七千人的帳單,這位「內地同胞」,對香港人已經很寬鬆了。
難得旅行社還價,還成十二萬。儍仔呀,還可以多往下壓點嘛:譬如,新春意頭,年初三,生生發發,只賠三千八百好不好?三千八百不肯,還是要動拳頭,那麼三萬八千吧?作勢打個電話給曾蔭權:我認識曾特首, Donald是我爸爸的堂兄的妻舅的表弟,要不要他跟你親自說兩句?
在「我爸爸是李剛」的壓力下,這個勇哥不收貨?像香港人說的:「我切」。在中國面前,香港人議價一向怯懦,從民主黨接受什麼政改方案開始。勇哥打蓉姐,這兩巴掌幾拳頭的,打出許多「深層結構」來,真是有意義的事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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