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11, 2012

俄國鎗擊案

2012年04月11日

議員「長毛」率眾擾亂一個論壇,判囚兩月。
法官的判詞,講了一番大道理:你「長毛」爭取民主,堅持始終,年輕人應該學習,但刑毀公物,滋擾公安,一定要判囚。
判決之後,我認識的一些人都叫好:抵佢死啦,最憎這種行為啦。
我微笑聽着,沒答話。在一個紛亂而愚昧的社會,許多時候,像英文說的:保留你的意見( Reserve your opinion),更好。
但我想起俄國史上的一件事。
十九世紀末,俄國沙皇專權,關押異見人士,壓制言論集會。但俄國的知識分子,受到英國和歐洲影響,推動建立自由的公民社會,反抗也很強烈。聖彼得堡的總督,名叫德里波夫,是沙皇的親信,執行沙皇的命令尤為殘暴。
一八七八年,一個叫維拉.莎蘇麗治( Vera Zasulich)的年輕革命女黨人,拿着一把鎗,在一場聚會向德里波夫開了一鎗,總督沒有擊斃,只受了傷,女刺客當場就擒,移交審判。
沙皇的時代,俄國的政治不算暗無天日,因為沙皇治下的法院還有相當獨立的司法。法庭召來陪審團,陪審團商議之後,認定莎蘇麗治無罪。
陪審團認為:被告意圖謀殺,這一點無可爭議,但陪審團接納被告辯護律師的觀點:被告的「行兇」,是「為了一個意念」( Fighting for an idea),她的罪行,與搶劫銀行、謀財害命之類的動機不同,明顯「並無一己之利」( No personal interest in her crime),因此,陪審團不理會法律「意圖謀殺」和「蓄意傷人」的條文如何寫,一致裁定莎蘇麗治罪名不成立。聽審的市民,響起熱烈的掌聲。法官呆了半晌,宣布被告無罪釋放。
陪審團是何等人?歷史沒有紀錄,相信一定是當時有點教育水準的人。他們一定聽過法國大革命時期女刺客夏綠蒂歌黛( Charlotte Corday)在浴室刺殺革命領袖馬拉的史蹟,在一個不公義的時代,陪審團的眼光很遠大,他們知道何謂真正的大是非。
這是一百六十多年前的「外國先例」。了解一點歷史,就會對許多問題人云亦云的看法與眾不同,對於分辨賢愚,是有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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