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7, 2011

十大不要

2011年6月27日

大陸新華網刊出一篇呼籲,叫「大陸朋友到台灣一定不要做的十件事」,很好笑,哪十件呢?
一、不要動不動就說「毛主席萬歲」。二、不要上廁所不關門。三、說所謂普通話不要帶「兒」音。四、不要穿得大紅大綠卻沒梳頭。五、不要拉開大嗓門說話。六、不要沒有時間觀念。七、不要開車亂按喇叭。八、不要隨處扔垃圾。九、不要大口喝酒,大口吃肉。
還有,十、不要以「飆嗓子」方式唱歌。
這十大表現,是很典型的中國人的行為,倫敦、巴黎、羅馬,只要有中國人在購物,到處都有。現在,新華網──也就是中國的官方──定性為對「台灣同胞」的不禮貌不文明罪行。但是在香港,香港人見怪不怪,前幾年有人批評,在香港,還有許多「學者」說:不要「歧視內地同胞」,因為這一切,都是他們的「文化」。
但是現在,中國官方不承認這十大行為是「文化」,而是有可能會冒犯「台灣同胞」的「罪行」。
為什麼標明「大陸朋友到台灣一定不要做」?因為台灣今天還不是在中國北京主權管轄之下,有待「統一」,因此,不要吐痰,不要喧譁,不要說「毛主席萬歲」,中國官方沒有在道德上否定這等行為,而是為了政治利益──今天,台灣還沒拿到手,大家不要太高調,勿打草驚蛇,惹對方反感,明天,大家是一家人了,就十件「一定不要做」的事,就可以做。
官方的新華網不會叫北京人到上海,這十件事一定不要做;也沒叫上海人到廣州,這十件事也不要做,更沒叫十三億人來到香港尖沙咀的廣東道,這十件事不要做,因為這都已經是自己權力統治所及的地方。
也沒叫中國人上倫敦牛津街和紐約四十二街、巴黎香榭麗舍的購物區,這十件事不要做,因為英國、美國、法國,都是主權在外的獨立國家,歐美永不可能成為中國神聖領土的一部份,所以這十件事,去到歐美,做不做都無所謂。
站在紐約街頭叫「毛主席萬歲」,周圍的人笑笑,會當你精神有問題。站在高雄街頭叫,就會傷害了台灣人民的感情。看了「建國大業」,都有叫「毛主席萬歲」的衝動,但為了韜光養晦,顧全大局,要暫且忍一忍。
這「十大不要」,不是什麼旅行指引,也不是「公民教育」,而是麻痺敵手的中國政治藝術。香港八十後不知道中國政治的厲害,把這十大不要,當做網上的笑料來傳播,嘻嘻哈哈,嘲笑「蝗蟲」一通,這才好笑,因為這是香港人無可救藥的幼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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