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05, 2012

陶傑:冇人強姦妳

2012年12月05日

梁特僭建醜聞,屋宇署初則隱瞞,後則和盤托出,供認在山頂大宅發現地牢,約三百六十呎平方。梁粉申辯,要給梁特時間執政,不要糾纏過去,凡事要向前看,何必小事擴大?
城中高姓才女即刻反駁:如果你個女被人強姦咗,是不是應該「向前看」,叫個女嫁給強姦犯。
才女的譬喻,有正確的地方,也有不當之處。在大宅中僭建花架,最多只屬非禮;但沒層次的挖掘,即超越了表層的非禮,直屬「鋤入」(Penetration),所以一旦有了地牢,不論挖得粗幼深淺,唐唐與CY同罪,雖然唐唐挖掘了成二千呎,而CY只得三百六。
但是對於香港人的「信任」,由其當日之「專業人士」與「知識份子」,個個爭報做梁粉,梁特並無「強姦」,極其量只是「迷姦」。強姦是用暴力令目標就範,而迷姦則屬軟性,例如,當日大量「專業人士」與師奶一樣,大讚「CY口才好」,於是CY民望後起居上。
這真是奇怪了!即是當初一名少女,聽信了Uncle講的青蛙王子童話,矇查查遭到Uncle狎玩咗。法律上十六歲即為成年,心智已經成熟,與Uncle一齊玩,人家沒迫你,你自己上了當,又指人家是淫魔?
你當初不幼稚?甚至發姣和身痕?淫賤的到底是誰?這種官司有得打,所以高才女啱唔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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