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30, 2011

英文恩師

2011年06月30日

中國人寫英文,無論文法多正確,絕難寫得如英語世界土生土長的人一樣的行雲流水。 不管如何努力,如果天生一副憂國憂民的骨氣文人性格,即使在牛津劍橋留學一百年,寫英文,最多清通,不會有文采。


因為英文寫得好,性格要幽默、反斗、通達、靈巧。天生硬繃繃的一張臉孔,尤其不識人性之陰暗面,可以保證,英文一定不會上乘。 在香港讀英文,局限很大,因為到處是「商業英語」、「中學會考狀元英語」、「特府官場memo英語」——港式的英文,最大的特徵是僵硬,沒有人氣。我小時去英國讀書,自以為一本文法讀本加一冊牛津詞典,攻克英文,必無難處。哪知道天外有天。 在英國第一位啟蒙先生,是教GCE高級文憑英國文學科的老師。他名叫Mr. Hellman,「地獄人」,在班上唸七百年前喬叟的《坎塔布雷故事集》,用古語來朗誦,搖頭晃腦,像從前私塾老師用四川話唸蘇東坡的《水調歌頭》。他把古典的英國文學,教得趣味無窮。在班上,我是唯一英語不是母語的東方人,寫論文功課,特別怕文法錯誤。我時時問賀里曼:我這一句有錯嗎?那一句這樣寫文法對嗎? 地獄人先生有一把大鬍子,他笑說:「你的英文沒有錯,只是有一些偶爾的突兀(There are some occasional oddities)。」這是典型的英式含蓄,意思就是:你的英文,意思我懂,只是不夠地道。 那年我十七歲,發憤學寫。賀里曼叫我多看各類報紙:從知識分子的《泰晤士報》到低下層的英國《太陽報》,比較不同的寫作風格。「不要擔心文法,注意兩個字:流暢(Flow)和語境(Mood)。」 有這位良師指點,考進了華威的英文系。剛進一年級,個人導師是羅森教授(CJ Rowson)。羅森一九三二年出生在上海,對遠東有點感情,他教希臘史詩,生得肥矮,口啣一支雪茄,在辦公室授課,坐在旋轉椅上,一對腳不着地,像一個小孩。我向羅森每星期另交一篇作文,他欣然批改,把可以更改進(Polished)的地方用鉛筆畫上槓子。他覺得我的英文太過古雅,這是過度閱讀十八、九世紀英國散文家培根和蘭姆之類的大師的反效果。「不要太過雕飾,relax。」

拘謹的性格,是會影響英文的寫作能力的。幾位名師令我領悟:英文寫得好,自身要改造,不可以一板一眼的做朱自清巴金這種人,思考方式要多樣,性格要犬儒,要看透人性陰暗面。 另一位良師,是教法國文學的副教授雷德(Bill Righter)。雷德是美國肯色斯州人,早年來英國牛津讀書,一口英文,全無美國口音。他是歐洲博物館和畫廊的專家。雷德在香港大學英文系做過幾年客座教授,對中國人學英文的心理甚為了解。雷德說:英文寫得好,不是單憑詞彙懂得多艱深,而是要多學俗語。我向雷德提交的作業,他看得特別用心,而且評點甚詳。 雷德有一次與我同乘火車去倫敦,在車上大談《紅樓夢》,他看過霍克斯的英譯本,說《紅樓夢》是中國文學的《往事追跡錄》,叫我將兩大文本並讀,《往事追跡錄》是法國作家普魯斯的自傳小說,出名的難啃。我聽了之後,真的回家看了一遍,其時悟根有限,看不出什麼名堂。雷德不是紅學家,洋人看中國文化,橫嶺側峯,會看出不一樣的「角度」,但畢竟對中國文化的背景了解有限。 多年不見,羅森早已轉去耶魯大學英文系,當了系主任。雷德一九九七年心臟病發,得年六十八、九歲。學英文要有名師,與學繪畫和音樂一樣。優美的英文風格有許多種:英式、猶太風格、印度品種,澳洲人的英文一看也看得出來。 在香港英文寫得好、而英語不是母語的,是鄧永鏘爵士。鄧永鏘就是一個玩世不恭的風趣之士,他的英文有氣派,足見性格是決定英文程度的第一要素,這就難怪英語世界的作家,必定是敢怒敢言的叛逆之士,不只英語,西方從伏爾泰開始就決定了先有言論自由,後有文學斐然的大師,說到這一層,就不只是語文之簡單了。

Labels: , ,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