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02, 2011

狂烽烏煙

2011年12月02日

政府電台把兩個名嘴炒了魷魚,官方的尷尬解釋,是大氣電波,要公開,身為「主持人」,自己的意見,不可以「凌駕公眾之上」。
這句話有什麼邏輯的語病?首先,除非用鎗眼對着,言論無所謂凌駕不凌駕。雄辯滔滔、語鋒犀利、四座傾倒,像諸葛亮舌戰群儒,諸葛亮的詞章,凌駕群儒,諸葛亮自然就是場中的主角了。
法庭開審,控辯雙方,各有律師申辯,陪審團十二人,最後也看哪一方的律師思路清晰、語鋒迷人、自信自負、陪審團折服,判有罪或無罪,端看哪一位律師把自己凌駕全場。
主持人的言論凌駕聽眾,有什麼出奇?人人生就一張嘴巴,都會說話,為什麼有人能憑一張嘴在電台賺高薪,其他人就不可以?因為他天生有以口舌談笑凌駕眾生的能力,所以他是大衞拉鐵曼、芭芭拉華德絲,或者華萊士。
電台主持人有權力判斷打電話進來的聽眾發表意見的質素。香港模仿西方國家,多年來增設 Phone-in,稱為「烽煙」,如果打進來的電話,明顯弱智,或開口沒有教養,講話缺乏邏輯,身為主持,就要「咳」掉他的發言時段,這不叫凌駕,叫做主持,是一種節目質素的管理( Management)。
英文 Programme這個字眼,很神聖的,不是扭開收音機,一陣結結巴巴的小農的街頭辱罵,或者嘻嘻哈哈的喪屍型 DJ儍笑,垃圾聲浪污染大氣,就叫做「節目」。否則,跑到馬寶道街市,站上半小時,四周的「民意」不停在發聲,這就是最客觀持平的「節目」了,聽廣播來做甚?
香港十四年退化而萎縮的返祖現象,不也就是從這等亂七八糟的「烽煙」開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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